亚美体育平台以当事人发问权为契机迈向协同主

  亚美体育平台以当事人发问权为契机迈向协同主义——读《当事人发问权理论与实务研究缘分是一场奇妙的境遇,不但有运气成分,更有相似的志趣、爱好、秉性脾气甚至共同的理念等综合因素。眼前这本由马相龙、梁春丽主编的《当事人发问权理论与实务研究》就是缘分的奇妙“化学反应”。

  2018年年底我从地区访学回来,首先应山东元华律师事务所马相龙主任的邀请到济南考察协商。2019年3月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与元华律师事务所举行签约仪式,设立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元华庭审研究中心。作为研究中心负责人我在仪式上,提出研究中心将紧跟司法改革脉动,注重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互动融合,着力培养法律职业伦理素养与庭审实战技能兼备的优秀法科学子,突出庭审发问与言词辩论等技艺策略的养成,切实提高庭审质量与效率,真正实现庭审实质化,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而完善司法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与权威。

  紧接着,4月“庭审发问技巧与策略”学术研讨会在山东理工大学召开,来自高校、律所、法院的学者、实务专家30余人与会,进行了一天的充分细致研讨。会议旨在探讨庭审发问的技巧与策略的行使,推进庭审发问作为一种双方当事人质证与辩论的权利与有效攻击防御手段,以帮助法官更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从而做出更公正合理的裁判。会后研究中心成员围绕研讨会论文集进行体系化修改编排,并召开书稿统筹会进行删补工作,争取成为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式对当事人发问权进行深入细致阐述的专著。疫情期间律所马相龙主任认真通稿,历经一年半的精心打磨,专著得以呈现在读者面前。

  在书稿的整个编排过程中,愈发感受到庭审集中审理价值的实现,需要当事人发问权与法官释明权的双重变奏。这是民事诉讼协同主义模式的体现:根据法院与当事人的权限配置与作用分担,充分发挥法官与当事人的主观能动性,法官对证据与诉讼请求提供释明审酌、当事人真实和完整陈述,双方形成有效的互动沟通合作的作用关系,协力促使发现案件事实与推进诉讼程序运行,从而节约司法资源,确保法官作出公正的判决。在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都具备引入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理论正当性与现实可行性,如在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中的各方主体间的协动性。恰恰这本专著是对这种模式的较好实践与注解,也真诚希望司法实务界能充分关注当事人发问权的行使,以此为良好契机,迈向协同主义模式。对于民事诉讼中的协同主义,复旦大学杨严炎教授在2020年《中国法学》第5期发表的最新文章中也提出呼吁,协同主义诉讼模式在民事诉讼的诉答程序、争点整理程序和正式庭审程序等各个环节上的系统运用有助于实现集中审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权限划分和释明权的行使只有在此审理框架下进行研究才会更有价值,也更有助于在司法实务中的运用和引起实务界的关注。而当事人的发问,主要是针对对方自相矛盾之处和疑点展开,以帮助法官形成正确的心证,这样的庭审才能真正聚焦在案件需要排除的疑点上。

  主编梁春丽法官亦认同协同主义诉讼模式,并在司法实践中积极运用这一先进庭审理念。她认为,当前协同主义民事诉讼模式中,当事人之间的发问、法官对当事人的发问、释明是协同型民事诉讼的重要部分,当事人发问权在该诉讼模式中有非常的重要意义和价值。1.当事人发问有助于原告明确诉讼请求,找准据以援引的请求权基础。原告将其据以提出诉求的原因事实明确,被告有针对性地进行诉讼防御。如此,法官方可将案件的诉讼标的特定化,明确审判方向,防止审判散漫化。2.当事人发问还有助于法官确认法律争点的位序性并及调整争点。法律争点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其解决存在先后之分,将其位序性确定好会降低审理难度,提高诉讼效率,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利益。通过当事人发问还可能出现法律争点位序调整,简化审理程序。3.当事人发问权和法官释明权争点的协同。上述第1点原告明确诉讼请求和第2点中争点的整理和调整,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发问,也离不开法官的释明。协同主义民事诉讼模式本是当事人与法官协同完成诉讼资料的搜集,以发现案件真实,法官释明权的正确行使是诉讼过程中法官与当事人协同的重要表现。4.保障当事人发问权有助于排除证据间的矛盾。民事诉讼中一般证据繁多,相互之间难免有冲突和矛盾之处,通过发问可以予以排除。5.当事人发问有助于增强法官内心确认。不仅当事人发问的问题与回答,包括发问过程中的神态、语言、动作客观表现,都有助于法官自由心证,增强法官根据其他证据对事实的认定、对裁判结果的预判。

  在此专著编订出版前,为使其中观点更贴近现实需求并试图更有效回应现实,我曾参与过两场学术研讨会,以汲取借鉴理论与实务专家的修改意见。在上海师范大学“司法改革论坛(2020•青年论坛)”上,我主要就庭审中当事人发问难问题发表意见,并指出当事人发问对法官预判认知偏差进行纠正的可能价值。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吴泽勇教授对此作出细致点评:两系对当事人发问权规则的设置差别较大,在英美法系中当事人发问权是毋庸置疑的,不需要法官自由裁量,是当然的权利。而法系庭审的主导权由法官掌握,法官对当事人的发问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此理论背景之下讨论我国2019年《证据规定》,可以看出立法者将当事人发问权放在法官职权主义情景下进行规制,即当事人的询问请求需经法官同意。在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主办的“坚持完善司法制度,服务保障中国之治”理论研讨会,我则主要围绕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下当事人发问权的优化路径作了发言,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毕金平教授对此主要在问题意识、实证方法、制度设计等方面提出了批评性意见。

  主编马相龙律师,在前言中以饱满的呼唤和拥抱大律师时代,谈到本书的目的就是期待更多的专家、学者以及法律实务工作者关注律师发问权问题,呼吁最高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完善当事人发问权制度。让我们听听执业律师们对这本书的看法,“就我目前了解到的关于当事人发问权的研究现状,该书应当是填补该领域空白的开山之作!”“当事人发问权被大多数人漠视,我之前也没怎么关注,听了马律师的想法,才意识到这是一个有巨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领域……”“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亚美体育官网而且会实质性引导诉讼以庭审为中心,引导诉讼律师的专业化和技术化——使得死磕没必要,勾兑见原形——对律师职业的长期良性发展,善莫大焉”等。显然,当事人发问权这个话题,在理论和实务界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是本书编委会最大的心愿。

  缘分是偶然的也是注定的。浇灌心血,必有回响。总之,真诚期盼这本付出心血之作《当事人发问权理论与实务研究》,能引起更多理论学者与实务工作者的关注,亚美体育官网借此以当事人发问权的完善为契机,逐步迈向协同主义诉讼模式。(韩振文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亚美体育官网硕士生导师,原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元华庭审研究中心主任)